辽宁省自2004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扶助工程,保障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就读权利。工程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全省目前有1887所城市中小学接收了14.3万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读。省里决定,2008年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流入地政府要予以额外补助。
近年来,辽宁省陆续制定了若干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安排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入学;各地政府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就读权利,并在评优奖励等方面,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在指定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实行与本学区城市学生同样的收费标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借读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费用。
同时,省里还建立和完善了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教育部门负责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的入学工作;财政部门按照当地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向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的学校等量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此外,各市、区教育部门还设立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咨询站,开通公开服务电话,确保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不因信息不畅而耽误了子女的就学。
辽宁省把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作为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主渠道,妥善安排农民工子女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就读。沈阳市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城市,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原则,指定32所学校就近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

